有關絲織物的品名和品號
有關絲
織物的品名和品號
1、絲織物的品名:即絲織物的商品名稱,由設計者自己命名。品名大體由冠名和尾名兩部分組成,冠名一般均用小類名作定語,尾名為大類名,表示該織物的屬性。即:小類名+大類名品名。絲綢產品共分為14大類和27小類。
(1)、十四大類的絲織物名稱:紗、羅、綾、絹、紡、綃、縐、錦、緞、綈、葛、呢、綢、絨。
(2)、二十七小類的絲織物名稱:雙縐、碧縐、順紆、喬其、塔夫、生、薄、雙面、花線、疙瘩、凹凸、透涼、條、格、紋、光、修花、印經、特染、色織、毛圈、卷毛、腰帶、窗簾、絕緣、打字、被面。
2、絲織物的品號:
新品種經設計、試織、試銷、投入批量生產,應由主管部門統一編號。根據銷售渠道不同,可分為外銷編號和內綃編號。
(1)、外銷編號:稱統一號,由五位阿拉伯數字組成,分別表示品種使用的原料、所屬大類和規格的序號。五位數自左向右含義是:首位數代表絲織物的原料的屬性。“1”表示桑蠶絲織物(包括桑絲及其副產品絹絲和綢絲);“2”表示合成纖維的長絲或長絲與短纖維紗線交織的織物;“3”表示天然短纖維與其他短纖維混紡的紗線所織成的織物;“4”表示柞蠶絲類織物;“5”表示粘膠絲或醋酯絲與短纖紗線交織的織物;“6”表示上述原料交織的織物;“7”專用于表示被面。第二位或第三位、第三位數字分別表示絲織物所屬的大類的類別:“0”表示綃類;“1”表示紡類;“2”表示縐類;“3”表示綢類;“40-47”表示緞類;“48-49”表示錦類;“50-54”表示絹類;“55-59”表示綾類;“60-64”表示羅類;“65-69”:表示紗類;“70-74”表示葛類;“75-79”表示綈類;“8”表示絨類;“9”表示呢類。第三至第五位數表示品種的序號。
(2)、綢緞地區品號:由地區代號和代表綢緞品種的原料屬性、規格序號的四位阿拉伯數字組成。自左至右含義是:地區代號:北京-B;上海-S;遼寧-D;江西-J;湖北-E;江蘇-K;廣東-G;四川-C;福建-M;湖南-X;南京-NJ;山東-L;重慶-CC;廣西-N;河南-Y;浙江-H;安徽-W;成都-CR;陜西-Q;天津-T;寧波-HW。首位數表示原料屬性(涵義同全國統一品號中的首位數)。第二位至第四位數表示品種規格序號。AASDFERHYTJT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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